1月21日,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鹏等一行三人来榆与我院交流。执行院长任晓光,副院长卢振举、李富岭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交流。
会上,双方围绕我院提出的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科技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构架和运行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专项基金运行方式和相关各方的权责约定形成了统一思想。双方约定就专项基金的运行管理尽快形成系统文本,并通过进一步沟通后不断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及重大商务谈判等法律业务。(文/图 刘腾 陈玮)